“法院+街道”共建多元解纷新“枫”景

发布时间:2024-05-07 作者:邱文峰律师 13825405288  来源: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门户网站

“通过诉前调解快速解决问题,不影响公司业务运转,我非常满意。”



近日,惠阳区法院充分发挥诉前调解定分止争的关键作用,积极搭建服务当事人纠纷化解的“快车道”,圆满化解一起建设施工合同纠纷。


三天解纷
跑出诉前调解“加速度”


某建设公司与惠州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惠州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各种理由拒不结清工程尾款。某建设公司无奈向法院提出诉前保全申请,要求依法冻结被申请人惠州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银行账户内存款。


为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工作,推动构建“调解在先、诉讼断后、有机衔接、协调联动、智慧便民”的多元化解工作机制,惠阳区法院协同各镇街共同做好诉前调解工作。法官在审查该案材料后,考虑到如果案件进入诉讼程序,不利于企业经营,且涉案双方皆有调解意愿,诉前和解的可能性非常大,遂联合惠阳区三和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诉前调解,提前介入纠纷。


惠阳区三和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本案调解,法院立案庭法官协同调解,双方协同配合,积极联系涉案两家企业,组织双方多次协商,并耐心细致地向其释法析理,协调解决方案。在法院与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努力下,仅用三天时间,促成双方就调解金额、支付方式等事项达成调解协议。惠州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向惠州某建设公司支付现金2720万元,并于2023年12月15日前完成选房并签署以房抵债协议。日前,惠州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已向惠州某建筑公司支付2720万元。




“从提出保全至今不到一个月的时间纠纷就化解了!”申请人对调解员所作的工作表示赞叹。诉前调解形式方便灵活、程序简便,可以极大地缩短纠纷化解时间,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更加快捷高效。本案采取诉调解的方式不仅能够及时维护申请人的利益,且最大程度地降低了被申请人的公司信誉影响,为优化当地企业营商环境贡献了司法力量。


如何在诉前进行调解,减少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化解,让当事人以更低的成本、最快的速度实现其胜诉权益?惠阳区法院协同各镇街为做好诉前调解工作保驾护航。


诉前调解工作室
汇聚诉前调解“大合力”


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生动践行能动司法工作理念,坚决抓实抓好诉源治理,推进诉前调解工作,惠阳区法院充分利用“万人成讼率”纳入平安建设考评指标的契机,推动各镇街挂牌成立诉前调解工作室。


近日,惠阳区法院组织召开“万人成讼率”平安建设推进会暨诉前调解工作讲解交流会,为各街道代表颁发诉前调解工作室牌匾。干警为参会人员讲解了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管理平台调解员操作流程并对与会人员的相关疑问进行解答,推动矛盾实质化解在诉前。




各街道诉前调解室的成立,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利用人民调解方式灵活、形式多样、简便快捷的特点,减轻群众诉累,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止讼”一步到位。人民法院与各街道加强联动协作,凝聚多方合力,完善社会纠纷多方联动预防化解综合机制,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


今后,惠阳区法院将持续加强与各街道诉前调解工作室的沟通联系,听取调解员的意见和建议,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一步优化诉前调解工作机制,促进诉源治理工作取得更好成效,努力做到将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上述内容源自: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