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漏水致损赔多少?法院判例详解业主维权要点

发布时间:2025-10-20 作者:惠阳民事律师邱文峰 13825405288  来源:惠阳民事律师邱文峰 13825405288

【律师分析】惠阳民事邱文峰律师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相邻关系纠纷中,不动产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若因自身设施故障导致漏水等情况侵害相邻方合法权益,侵权人需对造成的合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被告房屋热水器角阀漏水导致原告房屋厨房橱柜受损,被告对侵权事实存在过错,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关于赔偿金额,需结合受损物品的实际情况、使用年限、市场修复价格及现场勘验结果综合认定,并非仅依据原告单方主张的金额确定。同时,若原告主张的损失存在重复请求或无事实、法律依据的部分,法院将依法不予支持,体现了损失赔偿的合理性与必要性原则。

【律师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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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

2024)粤1303民初2559号

原告:郑某,男,汉族,1991年9月27日出生,住址广东省汕头市朝南区,公民身份号码XXX。

被告:宾某,女,汉族,1977年9月23日出生,住址湖南省沅江市,公民身份号码XXX。

我院受理原告郑某诉被告宾某相邻关系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由审判员翟雄文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独任审理。原告郑某及被告宾某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郑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要求被告恢复原告房屋橱柜原样的费用约8000元整;2、要求被告恢复原告房屋顶漏水前原貌;3、要求被告支付原告请假期间费用和交通费用约2000元整;4、申请法院派遣有关鉴定机构到原告家中做受损鉴定;5、本案诉讼费全部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被告宾某女士在某小区某房大概2023年7月9日左右不知道什么原因房屋漏水,造成原告马克山水名人2栋1604号房屋厨房柜子因泡水损坏,原告因无被告被告某小区某房业主联系方式,故联系物业与被告某小区某房业主沟通,而被告迟迟未配合,物业多次与被告联系沟通无果,故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履行原告诉讼请求。原告为其起诉提交如下证据:1、原告身份证复印件;2、被告身份证复印件;3、相片5张。补充证据:4、被告与物业的微信聊天记录;5、被告与原告的微信聊天记录;6、被破损橱柜现在状态。

被告答辩称:1、关于要求被告恢复原告橱柜原样的费用约8000元整。答:被告于2018年贷款买的马克住区2栋1704二手房,现已出租。2023年7月7日,楼下邻居(原告)反应到物业管理处,说被告家厨房渗水到原告家厨房橱吊柜上了,导致橱昂柜边缘个别地方表皮翘起来。被告的租客说,当时晚上热水器角阀少许滴水,发现就立即更换角阀,止住不再滴水了。这个橱柜是开发商统一精装修做的橱吊柜。材料是碎木颗粒状压缩成的木板。橱吊柜龄有12年了,表面个别地方翘起来,不排除原有的老化现象。比如我家的橱房柜也是有些地方破损或翘起。当时看到他厨吊柜只是个别地方表皮翘起来(现在还有原告方当时提供给业的照片,物业也发给我了)。被告多次愿意给他请专业师傅修复者按照12年旧橱吊柜折价赔偿。但原告一定要求做一个新橱吊柜。原来说过原告那里有2.6米长,其实才1.5米长左右。就是把整个厨房吊柜全部更换为2.6米长的新柜,被告调查过市场价,即使是铝合金彩晶玻璃门实木柜,也才350元一米,2.6米长也才共计900元。原告这个12年的压缩颗粒板材料的陈旧橱吊柜,再怎么也超过不了900元。被告一直原意承担该承担的赔偿责任。但原告一直不同意,漫天要价。敬请法院给我们做个公平公正的调解。2、关于要求被告恢复原告房屋顶漏水前原貌。答:当初原告并没有给物业管理处反应原告家天花板有被漏水损坏情况。物业管理处仅仅只发了四张橱吊柜个别地方表皮少许翘起来的图片给被告。现在都有物业和我的聊天记录的,可以证实。原告的屋顶破损也不排除屋顶老化现象引起的破损。3、关于要求被告支付原告请假期间费用和交通费用约2000元答。原告去物业管理处和法院投诉和反应情况期间,被告一直愿意给原告请专业师傅修复或者按12年的老橱吊柜折价赔偿,原告不愿意。原告一定要求按做一个新橱吊柜赔偿。并且还要的价格超过市场价的好几倍。所以被告认为,责任在原告。被告无责任何承担误工费和交通费。4、关于原告申请法院派有关机构到原告家中做受损鉴定。被告认为,这是原告个人行为,被专无权干涉,也无义务承诺任何鉴定费用。5、关于本案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答:原告提出这个事件,被告一直在配合,并同意做橱吊柜修复和按折价赔偿。而原告高出市场几倍的价格漫天要价!因而无法达成协商一致。所以被告主张,谁小题大做,谁给法院添麻烦,谁承担起诉费。原告的起诉状中的图片根本都是黑乎乎的,很模糊的图片,根本看不出有什么受损、哪里受损。事实上,原告没有什么受损图片可提供,所以他就只能提供这些黑乎乎、模糊的图片。即是有些个别地方表面表皮翘起来是可以做修复的。橱柜台面是有大理石台面保护的,不存在漏水到橱柜而被水浸泡破损。当时发生这个事情后一个多月,原告一直也没说过橱柜的破损问题。所以,综前面所述、被告认为原告诉讼请求证据严重不足,法律依据不充分,请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不合理的诉讼请求。被告认为:本来这就是一件很小的事情,不想耗费法院的大量人力和宝贵时间。被告一直愿意接受调解。目前本人也一直在湖南照顾两个不能自理的父母,所以尽量麻烦贵法院安排先走调解程序,谢谢!被告为其答辩提交如下证据:1、答辩有质疑;2、被告与租客的微信聊天记录;3、被告与物业管理处微信聊天记录;4、原告与被告的微信聊天记录2页;5、被告与物业管理处的微信聊天记录;6、被告与物业微信聊天记录;7、看病照片;8、被告和物业管理处微信聊天记录;9、被告约原告想看厨房的厨房吊柜的破损情况;10、被告的租客与原告的做修复的微信聊天记录;11、被告和被告租客微信聊天记录;12、被告在惠州某店了解的橱吊柜和橱柜价格。

当事人围绕其诉讼请求依法提交了证据,本院组织当事人进行了证据交换和质证。对当事人无异议的证据,本院予以确认并在卷佐证。

本院经审理认定事实如下:原告居住于马克山水名人2栋1604号房,被告为,现原告主张在2023年7月9日,被告房屋漏水导致其房屋厨房柜子因泡水损坏,故原告诉至本院,要求被告承当其相应损失。

庭审时,被告自认因热水器角阀漏水问题导致渗水至1604号房。原告当庭提出申请对案涉房屋进行漏水而损害的橱柜、吊柜、天花板吊顶的损坏程度及价格进行评估鉴定,但在2024年4月19日,原告再次撤回了此项鉴定申请。

2024年4月30日,本院现场勘察发现,原告房屋厨房吊柜及地柜确实存在不同程度的卷边情况。经过现场确认,原被告一致认可,厨房吊柜的长度为2.67米,地柜的长度为1米。

本院认为,本案为相邻关系纠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之规定,本案中,因被告热水器角阀漏水问题渗水至1604号房,并造成了原告房屋厨房吊柜及地柜不同程度的卷边,被告应当对此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现原被告一致认可,厨房吊柜的长度为2.67米,地柜的长度为1米,本院结合2024年4月30日的现场勘验情况及市场行情,酌情原告修复费用为2000元。因本院已经酌定原告修复费用为2000元,故原告再诉请被告恢复房屋漏水前的原貌,属于重复赔偿,本院不予支持。

关于原告诉请因诉讼所产生的其他费用,无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宾某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郑某赔偿修复费用2000元。

二、驳回原告郑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宾某负担。被告宾某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径付给向原告郑某。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员 翟某文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二日

法官助理 涂 

员 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