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优秀案例分享第五期|已生效离婚登记不宜轻易撤销
发布时间:2026-07-12 作者:广东金卓越惠阳律师事务所 来源:广东金卓越惠阳律师事务所
前言 广东金卓越(惠阳)律师事务所始终秉承“追求卓越,止于至正”的建所宗旨,为确保极力办好每一个案件、竭力服务好每一位客户,自2025年开始每年度举办“年度十大优秀案例”的评选活动。该活动由全所执业律师报送本人所经办的涉“民商事代理”、“刑事辩护”及“行政诉讼”等专业领域共2个案件,采取由全所执业三年以上的律师从案件的典型性与代表性、法律适用准确性与创造性、法律文书撰写规范性与质量、办理程序标准性与技巧及案件综合价值与启示意义等方面进行综合评测与打分,以综合评分的高低顺序最终评选出该年度内5件优秀民商事代理案例、3件优秀刑事辩护案例及2件优秀行政诉讼案例。 首次评选活动中,展现出一大批具有典型性且取得良好代理效果的优秀案例,充分体现了金卓越人的“专业立身,责任铸魂”价值观与责任担当。 本期,我们将向大家分享由邱文峰律师及丰子婷律师所办理的【已生效离婚登记不宜轻易撤销】行政诉讼优秀案例。 案情简介 林某某与苏某某于2011年11月11日在梅州市梅江区民政局(以下简称梅江民政局)登记结婚,2013年生育一子林x。2019年1月,林某某因脑部疾病住院治疗,诊断为左侧颈内动脉-左侧大脑中动脉闭塞、左侧大脑大面积脑梗死,术后出现智力障碍。2024年2月6日,二人向梅江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同年3月29日完成离婚登记并领取离婚证,《离婚协议书》约定子女由林某某抚养,两套夫妻共同房产归苏某某所有。2025年2月17日,梅江区法院判决认定林某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定其父亲为监护人。林某某父亲以林某某办理离婚登记时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为由,诉至法院请求撤销涉案离婚登记行为。 办理过程 2024年11月14日,林某某向梅江民政局投诉,主张办理离婚登记时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要求撤销离婚登记。同年12月20日,梅江区民政局作出答复,称已尽审查义务,依法依规办理离婚登记,不予支持撤销请求。2025年3月5日,林某某以梅江民政局为被告、苏某某为第三人,向广东省兴宁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2024年3月29日的离婚登记行为。苏某某委托我所代为应诉答辩。 一审法院审理期间,各方提交相关证据。原告方提交身份证、民事判决书、司法鉴定意见书等,拟证明林某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被告提交婚姻登记档案等,证明离婚登记程序合法;第三人提交视频、聊天记录、林某某离婚登记前签署的离婚协议等证据,主张林某某离婚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一审法院经庭审质证,查明梅江民政局按法定程序审查了双方提交的证件材料,林某某在相关文件上签名按指印,且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认定不具有溯及力,于一审判决驳回林某某的诉讼请求。 林某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主张其自2019年患病后民事行为能力持续受限,离婚协议内容不符合常理,梅江民政局未尽审查义务。二审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各方补充提交证据并发表辩论意见。二审法院对一审查明事实予以确认,审查认为梅江民政局的离婚登记行为符合法律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认定无溯及力,财产分割争议不属于行政案件审查范围,最终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办理结果 一审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判决驳回原告林某某的诉讼请求。二审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涉案离婚登记行为未被撤销,《离婚证》仍具有法律效力,林某某就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可另循法律途径主张权利。 案件启示 本案核心焦点在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认定的溯及力及婚姻登记机关的审查义务。法院明确,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司法认定仅对判决生效后的行为具有约束力,不能溯及此前的民事行为,这为同类案件中民事行为能力的时间效力认定提供了指引。 同时,案件厘清了婚姻登记机关的审查边界,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登记的审查以形式审查为主,在当事人提交合法证件、签署相关文件且双方精神智力均无明显异常的情况下,应认定已尽审查义务,体现了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效率性平衡。 此外,本案凸显了离婚登记行为的公示效力与人身关系特殊性。本案委托人苏某某在离婚后已准备重新组建家庭,离婚登记涉及人身关系变动,具有较强的公示公信力,即便行政行为存在程序瑕疵,也需兼顾社会秩序稳定与善意第三人权益保护,不宜轻易撤销。 本案还明确了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的审查范围区分,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民事争议应通过民事诉讼解决,避免行政诉讼过度介入民事纠纷,为类似案件的程序选择提供了参考,维护了法律适用的统一性。 律师简介 邱文峰律师18948272868 擅长领域:民商事诉讼、刑事诉讼;法律顾问等非诉法律服务。 执业经历:2012年取得律师证并执业,至今在惠州执业有近14年。期间代理上千宗民商、刑事诉讼或仲裁案件,在惠阳区、大亚湾区有着丰富的诉讼实践经验。 任职情况:金卓越惠阳分所高级合伙人、金卓越惠阳分所公司法律事务部负责人;邱文峰律师团队负责人;中国法学会会员,第八届惠州市律师协会宣传交流与文化工作委员会副秘书长,惠州市招投标行业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并担任多家公司法律顾问。 荣誉:惠州市惠阳区优秀律师;担任村居法律顾问帮助村民退还多交校车费一案,荣获“律协成立30周年优秀案例荣誉”。多次被今日惠州网、金羊网媒体、惠州电视台报道宣传。 丰子婷,广东金卓越(惠阳)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法学本科,毕业后深耕法律实务领域,专业功底扎实、实务经验丰富。主要业务方向为民商合同纠纷,企业法律顾问、合同审查、劳动争议纠纷、婚姻家事纠纷及刑事案件辩护等,从业至今办理案件百余件。办案秉持认真严谨的职业态度,以扎实的专业素养、实务办案思路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承办的行政诉讼案件被律所评为“律所优秀十佳案例”。先后荣获律所党支部及律所授予“优秀党员”“优秀实习律师”“优秀律师”等荣誉称号。 -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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