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案例分享第三期|林某盗窃案——“小案”精办,当事人免遭刑罚

发布时间:2026-07-12 作者:广东金卓越惠阳律师事务所  来源:广东金卓越惠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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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优秀

案例分享

广东金卓越(惠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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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广东金卓越(惠阳)律师事务所始终秉承“追求卓越,止于至正”的建所宗旨,为确保极力办好每一个案件、竭力服务好每一位客户,自2025年开始每年度举办“年度十大优秀案例”的评选活动。该活动由全所执业律师报送本人所经办的涉“民商事代理”、“刑事辩护”及“行政诉讼”等专业领域共2个案件,采取由全所执业三年以上的律师从案件的典型性与代表性、法律适用准确性与创造性、法律文书撰写规范性与质量、办理程序标准性与技巧及案件综合价值与启示意义等方面进行综合评测与打分,以综合评分的高低顺序最终评选出该年度内5件优秀民商事代理案例、3件优秀刑事辩护案例及2件优秀行政诉讼案例。

首次评选活动中,展现出一大批具有典型性且取得良好代理效果的优秀案例,充分体现了金卓越人的“专业立身,责任铸魂”价值观与责任担当。

本期,我们将向大家分享由邱文峰律师以及丰子婷律师办理的【林某伟涉嫌盗窃罪】刑事优秀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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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当事林某在公司储物柜取个人手机时,偷走同柜被害人颜某权的手机,后以1200元变卖,该手机鉴定价值1692元。2025年6月19日4时许,林某再次在储物柜取手机时,偷走同柜被害人周某源的手机,被害人当日报案后,林某于当日被抓获,该手机鉴定价值2905.33元。

2025年6月19日林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5日。案涉手机价格鉴定结论作出后,于2025年7月3日,林某被移送惠某看守所执行刑事拘留。

在本案侦查阶段,2025年6月30日犯罪嫌疑人林某的父亲为使其获得律师的法律帮助,委托邱文峰律师、丰子婷律师担任林某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及法院一审程序的刑事辩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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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过程

邱文峰、丰子婷律师接受委托后,通过会见、全面阅卷、比对证据、厘清事实,迅速确立“不批捕取保 + 认罪认罚 + 赔偿谅解 + 情节轻微不起诉”的全流程辩护策略,分阶段、多层次推进辩护工作。

(一)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成功变更强制措施

1.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稳定其情绪,核实案件事实,固定坦白、初犯、偶犯等关键情节;

2.积极联系被害人,晚上10点开车到被害人上班处,支付款项获得谅解。另一个被害人则辗转才联系,同样获得了谅解协商补偿事宜,快速取得两份书面刑事谅解书;

3.向检察机关提交《建议不批捕法律意见》《取保候审申请书》,重点论述:

1犯罪嫌疑人林厚伟已积极补偿二被害人,同时取得二被害人的谅解,不批捕不至于发生社会危险、符合取保条件

2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低,不存在“社会危险性”的情形无继续羁押必要性;

3)本案犯罪事实基本查清,相关案涉物品已鉴定价格、归还被害人,证据已收集固定,犯罪嫌疑人林厚伟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致影响刑事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

检察机关采纳辩护意见,对林某不批准逮捕,变更为取保候审,为后续不起诉奠定基础。

(二)审查起诉阶段:精准论证,推动不起诉决定

辩护人全面阅卷、梳理证据,围绕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核心要点,向惠某区人民检察院提交书面法律意见:

1.法定从宽情节扎实

1)林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构成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

2自愿认罪认罚,签署具结书,态度诚恳,符合从宽处理条件。

2.酌定从宽情节突出

1涉案手机已全部追回发还,未造成被害人实际财产损失;

2家属代为补偿并取得被害人书面谅解,社会关系已修复;

3)林某年仅22 岁,初犯、偶犯,因经济拮据一时糊涂,并非蓄意犯罪,主观恶性极小、再犯风险极低。

3.法律适用精准

符合不起诉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盗窃罪量刑指导意见,辩护人明确提出:林某盗窃数额刚达入罪标准,具有坦白、认罪认罚、退赃退赔、谅解、初犯等多重从宽情节,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恳请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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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

本案办理过程中,律师除提交书面法律意见书外,多次与承办检察官电话沟通,一再强调林某已取得两位被害人的谅解林某无犯罪前科,主观恶性较小,属于初犯、偶犯,社会危害性相对较林某22岁,其犯罪情节较轻、悔罪表现明显,再犯罪风险极低。检察院在充分听取了辩护律师的意见后,对全案证据进行了审慎审查。并在2025年11月5日召开听证会。

检察院于116日作出不起诉决定。检察院认为,林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行为,但鉴于其系初犯,自愿认罪认罚,涉案手机已全部缴回并发还被害人,且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获得谅解,符合从宽处理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决定对林某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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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启示

一、小案不小办,关乎人生“无犯罪记录”

本案涉案金额不高,但直接关系当事人是否留案底、能否保住工作、未来就业与生活。律师以“大案标准” 精办小案,牢牢抓住退赃、赔偿、谅解、认罪认罚四大核心要素,最终实现无罪化处理的最佳结果。

、有效辩护的核心:修复关系而非单纯对抗

刑事辩护不仅是法律抗辩,更是社会矛盾化解。通过主动退赔、获取谅解,既修复被害人财产权益,也给年轻人改过自新、回归社会的机会,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

三、既体现了刑法惩罚犯罪的基本精神,又彰显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本案聚焦盗窃罪中初犯、认罪认罚、积极退赔获谅解的从宽处理问题。承办律师利用各种方法联系到被害人,主动上门获得谅解。为案件良好结果奠定了良好基础。

林某的盗窃行为已构成犯罪,但检察机关综合考量其犯罪情节较轻、系初犯、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退赔并获得被害人谅解等多重因素,经过听证,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既体现了刑法惩罚犯罪的基本精神,又彰显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四、该案的办理为类似轻微刑事犯罪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参考

该案的办理为类似轻微刑事犯罪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参考,即对于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不大,且行为人具有认罪悔罪、积极弥补被害人损失等从宽情节的案件,可依法适用不起诉制度,既节约司法资源,又能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同时,也提醒公民应遵守法律规定,尊重他人财产权益,即使是临时起意的轻微盗窃行为,也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而认罪认罚、积极弥补损失则是获得从宽处理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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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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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文峰律师18948272868

擅长领域:民商事诉讼、刑事诉讼;法律顾问等非诉法律服务。

执业经历:

2012年取得律师证并执业,至今在惠州执业有近14年。期间代理上千宗民商、刑事诉讼或仲裁案件,在惠阳区、大亚湾区有着丰富的诉讼实践经验。

任职情况:

金卓越惠阳分所高级合伙人、金卓越惠阳分所公司法律事务部负责人;邱文峰律师团队负责人;中国法学会会员,第八届惠州市律师协会宣传交流与文化工作委员会副秘书长,惠州市招投标行业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并担任多家公司法律顾问。

荣誉:惠州市惠阳区优秀律师;担任村居法律顾问帮助村民退还多交校车费一案,荣获“律协成立30周年优秀案例荣誉”。多次被今日惠州网、金羊网媒体、惠州电视台报道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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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子婷,广东金卓越(惠阳)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法学本科,毕业后深耕法律实务领域,专业功底扎实、实务经验丰富。主要业务方向为民商合同纠纷,企业法律顾问、合同审查、劳动争议纠纷、婚姻家事纠纷及刑事案件辩护等,从业至今办理案件百余件。办案秉持认真严谨的职业态度,以扎实的专业素养、实务办案思路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承办的行政诉讼案件被律所评为“律所优秀十佳案例”。先后荣获律所党支部及律所授予“优秀党员”“优秀实习律师”“优秀律师”等荣誉称号。
联系方式:13286230423/18079376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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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邱文峰

排版|文宣部

审核|文宣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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